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發(fā)展改革委法制辦監(jiān)察部關于做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12〕21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關于做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云南省招標投標條例貫徹實施工作意見的通知》(云政辦發(fā)〔2012〕130號)要求,市發(fā)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辦、市監(jiān)察局開展了曲靖市招標投標規(guī)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并征求了有關部門意見。為更好地適應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市人民政府決定對2個招標投標規(guī)范性文件予以廢止、對4個招標投標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修改。
一、廢止文件2個
(一)2001年7月15日印發(fā)的《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意見》(曲政發(fā)〔2001〕41號)。
(二)2005年10月12日印發(fā)的《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市水務局市發(fā)改委<曲靖市基本煙(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曲政辦發(fā)〔2005〕214 號)。
二、修改文件4個(見附件)
附件:曲靖市4個招標投標規(guī)范性文件修改目錄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6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
曲靖市4個招標投標規(guī)范性文件修改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修改前內容 |
修改后內容 |
1 |
《曲靖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試行辦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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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限額(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裝飾、綠化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人民幣;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或項目總投資額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符合下列規(guī)定之一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一)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二)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社會公眾安全、公共利益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交通、水利工程必須招標的限額按行業(y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
第四條: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限額(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裝飾、綠化工程、勘察、設計及重要材料設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符合下列規(guī)定之一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一)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二)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社會公眾安全、公共利益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交通、水利工程必須招標的限額按行業(y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
第十條:資格預審符合條件的投標人較多時,采用隨機抽取或打分排序的方式確定投標人。招標人應按以下要求選擇參加投標的投標申請人數(shù)量: (一)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及以下的,一般不得少于9個。 (二)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的,一般不得少于11個。 (三)單項合同估算價在600萬元以上的,一般不得少于13個。招標項目投資額度較大時應適當增加投標人數(shù);民營企業(yè)、市外企業(yè)在我市投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經(jīng)批準,可適當減少參加投標人數(shù)。 |
第十條:招標人不得采用隨機抽簽選擇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投標人較多時,由資格審查專家組(資格審查委員會)采用打分方法按規(guī)排序從高到低的方式確定投標申請人數(shù)量: (一)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及以下的,一般不得少于9個。 (二)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的,一般不得少于11個。 (三)單項合同估算價在600萬元以上的,一般不得少于13個。招標項目投資額度較大時應適當增加投標人數(shù);民營企業(yè)、市外企業(yè)在我市投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經(jīng)批準,可適當減少參加投標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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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資格審查試行辦法》(曲政辦發(fā)〔2007〕148號) |
第十三條:招標人應給予投標申請人合理的時間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書,最短自停止出售資格預審文件之日起至提交資格預審文件的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個工作日。 |
第十三條:招標人應給予投標申請人合理的時間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書,自停止出售資格預審文件之日起至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之日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
第十六條:在具體確定投標申請人時,招標人應按照下列原則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一)只審查必要合格條件的,用隨機抽取的方式選擇;(二)審查附加合格條件的,可以用隨機抽取或依據(jù)評審得分高低排序的方式選擇,具體方法由招標人在資格預審文件中明確。 |
第十六條:在具體確定投標申請人時,招標人應按照下列原則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一)通過必要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在規(guī)定數(shù)量以內的,符合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申請人。(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較多時,由資格審查專家組(資格審查委員會)采用打分方法按規(guī)定數(shù)量從高分到低分的方式確定投標申請人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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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曲靖市建設工程施工企業(yè)誠信管理制度等5個文件的通知(曲政辦發(fā)〔2009〕第85號)其中的《曲靖市建設工程項目投標保證金管理制度》 |
第六條第五款:投標保證金退還時不計付利息。 |
第六條第五款:投標保證金監(jiān)管部門應按規(guī)定要求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本金及利息。 |
4 |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政府性投資建設工程監(jiān)督暫行辦法的通知》(曲政辦發(fā)(2007)1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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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jiān)察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結合曲靖實際,制定本辦法。 |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jiān)察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云南省招標投標條例》和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結合曲靖實際,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凡在曲靖市行政區(qū)劃內的政府性投資建設工程活動,均適用本辦法。 |
第二條:凡在曲靖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政府性投資建設工程活動,均適用本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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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建設工程活動中是否有違紀違法行為進行監(jiān)督,并對群眾舉報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
第六條:監(jiān)察機關依法對建設工程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監(jiān)督,并對群眾舉報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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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對建設工程招投標公開性實行監(jiān)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是否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
第八條: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公開性實行監(jiān)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是否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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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第六款:招標人是否按評標委員會的推薦意見確定中標人;中標人是否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了公示;招標人是否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與中標人是否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 |
第九條第六款:招標人是否按評標委員會的推薦意見確定中標人;中標人是否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了公示;招標人是否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與中標人是否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 招標人是否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5日內,將投標保證金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一次性退還未中標人,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向中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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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政府性投資建設工程監(jiān)督暫行辦法的通知》(曲政辦發(fā)(2007)1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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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招標代理機構及監(jiān)理單位與招標人、投標人、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相互串通、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行政監(jiān)督部門分別給予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賠償損失、取消其在曲靖行政區(qū)內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代理、工程監(jiān)理資格的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應宣布中標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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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招標代理機構及監(jiān)理單位與招標人、投標人、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相互串通、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行政監(jiān)督部門分別給予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賠償損失、取消其在曲靖市行政區(qū)域內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代理、工程監(jiān)理資格的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應宣布中標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