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熊俊、凡興鋒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教場東路1幢第4層2-4-2號(曲靖市宣威水泥廠)的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熊俊、凡興鋒名下。
根據(jù)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曲靖城區(qū)宣威水泥廠駐曲辦事處(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出售給楊利祥、劉美(隱名共有人),楊利祥將自己的權屬份額贈與給楊俊云,劉美、楊俊云、唐孝文買賣轉移給熊俊、凡興鋒。房屋所有權已登記在熊俊、凡興鋒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證號:201005839、201005840),國有土地使用權未申請分割變更登記?,F(xiàn)熊俊、凡興鋒申請辦理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但義務人楊利祥、劉美、楊俊云、唐孝文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根據(jù)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xiàn)予以公告。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