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fā)〔2021〕2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fā)〔2022〕11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曲靖市建設云南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等部署要求,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制度,規(guī)范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fā)展,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在學習借鑒其他地區(qū)先進做法,結合曲靖實際,牽頭起草了《辦法》,廣泛征求人大政協(xié)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經過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程序,市政府分管領導進行了專題研究,通過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經修改完善形成今天提請會議審議的《辦法》。
二、主要內容
《辦法》包含總則、房源籌集、支持政策、供應管理、項目認定、監(jiān)督管理、附則7章部分,共56條。
第一章,總則,共6條。明確了制定《辦法》的政策依據、適用范圍、各級各部門職責、目標責任制管理等有關要求。
第二章,房源籌集,共15條。主要包括保障性租賃住房籌建方式、規(guī)劃選址、面積標準、建設標準、數(shù)量標準、項目審查等方面內容。其中,籌集方式包括新建、改建、轉化三種。面積主要以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優(yōu)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的實施方案》規(guī)定,可結合人才及三孩政策,籌集不超過總套數(shù)30%、大于70平方米的戶型。數(shù)量標準方面改建、轉化類項目,單個項目房源原則不少于30套(間),或建筑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經省政府確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發(fā)展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尊重農民集體意愿的基礎上,可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第三章,支持政策,共8條。明確了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土地、金融、稅收、水電氣、審批流程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其中,土地方面要求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應單列計劃、優(yōu)先安排、應保盡保,企事業(yè)單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可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金融方面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可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支持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第四章,供應管理,共7條。主要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申請程序、租金價格、租賃合同年限、閑置房源調劑等作了規(guī)定。其中,供應對象為在曲靖市就業(yè)的新市民(非本市戶籍)、青年人(本市戶籍,45周歲<含>以下的成年人)。租賃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租金價格在本地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金的90%以下。
第五章,項目認定,共6條。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認定機制、認定范圍、認定程序、認定申報所需材料。項目認定實行“先納入計劃,后認定”機制,由建設運營單位進行申報,縣(市、區(qū))初審,市級認定,省級備案,確保對全市房源進行統(tǒng)一管理。
第六章,監(jiān)督管理,共10條。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監(jiān)督管理的方式、內容,以及對相關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處置方式。
第七章,附則,共4條。明確了《辦法》生效時間等。
需要說明的問題:經熟悉保障性住房建設規(guī)劃、融資、法律法規(guī)等方面15位專家評估,本《辦法》施行風險等級為低風險。
原文鏈接: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曲靖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