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波、沈忠朋(曾用名:沈忠鵬,隱名共有人),因保管不善,將坐落于曲靖市麟瑞小區(qū)A-2幢第1層2-42號,地號為532201000-004-035-25SA02000142(車庫),證號為曲市國用(2009)字第10511號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證號為9023.號房屋所有權(quán)證遺失,因登記機構(gòu)無法收回上述證書,根據(jù)《不動產(chǎn)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公告該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樊波、沈忠朋
2024年10月30日